编者按:2024年12月26日,《光明日报》06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刊刊发了我校经济学院青年教师吴浩强,题为《以数字产业集群为载体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文章。文章指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必须解决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这一问题,而依托产业互联网平台打造数字产业集群,可以突破资源要素集聚与配置的地理、物理空间限制,促进市场相互开放,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和整体性,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增强区域发展活力提供可行路径。现将文章全文予以转载刊发。
【学思践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2025年要抓好的九项重点任务,其中一项就是要“加大区域战略实施力度,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深化东中西部产业协作”,同时强调“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必须解决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这一问题,而依托产业互联网平台打造数字产业集群,可以突破资源要素集聚与配置的地理、物理空间限制,促进市场相互开放,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和整体性,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增强区域发展活力提供可行路径。
在一定的地理空间条件下,产业集群可以通过产业的梯度有序转移延伸产业链、放大辐射效应,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但在实践中,行政区划分割、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以及要素资源跨区域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会使得产业集群陷入向内要资源、从内降成本、由内给利润的封闭式发展模式。同时,随着有限的地理空间集聚的企业越来越多,也将引致“内卷式”竞争等问题,造成规模收益递减,形成拥塞效应。这既不利于产业集群的高质量发展,也阻碍着区域协调发展。
以数智技术为主要标志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深刻重塑产业发展的基础逻辑,改变产业布局的地理空间集群模式,以数据和信息实时交换为核心的数字产业集群展现出日益突出的优势。《“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具体来说,依托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数智技术打造的泛在网络,可以将产业集群在实体物理空间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等环节的信息映射到虚拟空间,使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形成柔性链接关系与即时协调关系,打破物理时空阻隔与行政壁垒。同时,数据作为信息载体,可以通过“穿针引线”的方式,贯通数字产业集群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进而发展出跨区域的链群式组织形态,更广泛、更深度地集成资源要素,提升生产系统的远程协作能力,扩大劳动分工协作规模与范围,进一步发挥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推动作用。
当然,以数字产业集群为载体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比如,欠发达地区拥有的教育、投资、研发、应用场景等优质资源有限,无法在数智技术的接入、使用与控制等方面,与发达地区享有同等竞争优势。一些掌握数智技术控制权的平台,可能会通过算法偏见、算法霸权等方式,限制或束缚产业集群内部分地区的发展,造成收益分配的不公。同时,发达地区集聚的数智科技资源,对高技能人才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可能加剧区域性人才流动不平衡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政策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充分激发数字产业集群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夯实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数字一体化基础。依托数字产业集群,打造以数字空间为载体的跨行政区产业链合作发展新机制,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区域协调发展的智能技术鸿沟问题。一方面,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动5G基站、智能算力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在产业集群内优先布局,打通信息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加快推动建设一体化算力网、一体化数据市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一体化平台网络等数字基础设施,特别是要在集群内培育跨区域和全产业链平台,加强各环节、各主体在产业集群内的协同性和联动性。
协同推进跨区域“智改数转网联”,即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加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推动数智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同时,针对集群内中小企业因缺专业人才、缺钱、缺技术等导致的“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等问题,需要以高质量“网联”深化和放大“智改数转”效应。培育与引导在数字产业集群中具备生态主导力的枢纽型企业作为“链主”,并支持“链主”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市场信息、关键技术、高端人才等各类优质资源互联互通与开放共享,进而强化产业链上下游高效协作协同与融通发展,引领带动产业集群整体协同推进“智改数转网联”。
健全数字产业集群跨区域发展的治理机制。一方面,在发挥数字空间能够破除地理、行政阻隔的优势的同时,还要谨防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利用市场和技术优势尤其是共享平台的控制权进行垄断,出现算法偏见、算法垄断等行为。为此,需要建立健全数字产业集群的反垄断立法以及常态化监管制度,加强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治理力度。另一方面,完善以“链主”为主导的产业链治理机制。依托“链主”企业,围绕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等价值创造目标,制定和执行奖惩、交易、准入、退出等规则,不断深化跨区域企业的聚集与协作。
打造数字产业集群跨区域发展的产业链政策体系。保障数字产业集群进行跨区域联动的安全稳定、即时响应与即时协调,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必要举措。因此,需要从产业链视角出台固链、优链、强链等一系列政策。以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与打造更多“隐形冠军”为方向,设计产业链升级政策,解决产业集群内企业之间市场、技术失衡问题;以跨区域链接与联动为方向,设计产业链协调政策,解决因区域发展鸿沟引致的链群协同融通问题;以产业梯度有序转移为方向,设计产业链跨区域布局政策,解决产业链重组中可能发生的产业转移无序问题。
(作者:吴浩强、胡苏敏,分别系太阳成集团61999湖北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苏州科技大学城市发展智库研究员)
【媒体链接】
《光明日报》2024年12月26日第06版:
https://app2.gmdaily.cn/as/opened/n/df67c49ea49a43b9bd5bc06323a588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