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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宪法宣传周专题学习活动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邹恒|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12-10| 点击数:

本网讯 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12月5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宪法宣传周专题学习活动,邀请学院青年教师、宪法学博士李卓作专题辅导报告。活动由院长胡沫主持,全体思政课教师参加。

李卓以“为什么要学习宪法”为题,从“宪法是‘闲法’吗?”、“宪法的特征”、“宪法的实践功能”、“宪法的学科特征”四个方面全面梳理了宪法与宪法精神、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过程、宪法的基本内容、宪法日的由来和历届宪法日的主题等内容。他结合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通过以案普法的形式,引导在场思政课教师自觉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推动宪法精神走进课堂、走进日常、走进心里。他强调,宪法是我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它神圣而不高远,就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宪法的权威源自人民的真诚信仰,思政课老师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尊崇并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引导和带动青年学生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老师们纷纷表示,通过李卓深入浅出的讲解,不仅让自己更加深入理解了宪法精神,更加明确认识到宪法对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大意义,而且也进一步激发了自己学习宪法、尊崇宪法、拥护宪法的热情。

胡沫在总结时强调,“国家宪法日”是大思政课的“活教材”,思政课老师要学好、用好“活教材”,推动思政课内涵建设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进一步把宪法知识和宪法精神有机融入思政课堂,增强大学生对宪法的理解和认同,教育引导新时代青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坚定信仰者、自觉实践者、忠诚维护者,争当宪法精神的传承者、守护者和宣传者。

(审核: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