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参加学校办公室组织的机动车辆保险招标团购活动的教职工,请按下列事项办理:
1、提交本人所属车辆的行车证复印件两份。
2、认真填写《自愿购买车险申请表》,须经所属院(系)、部门确认信息真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3、新购保险单生效日期可以与原保险单失效日期无缝对接,不影响车主利益。
4、《自愿购买车险申请表》须在校园网行政办公系统中的“新闻公告”栏下载。
5、请将行车证复印件和《自愿购买车险申请表》于2007年12月20日前交学校办公室309室孟老师收。
学校办公室
2007年12月10日
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