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武汉工业学院教职工工作午餐和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经研究决定,各二级单位目前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轿车及汽车钥匙、行车证等(见附表)于3月31日下午5点之前移交到资产处,车辆统一停放在行政楼后侧停车场。若确有特殊情况的,务必于4月1日上午12时前办理移交手续。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办理交接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办理移交,监察处将对交接工作进行监督。
附表:武汉工业学院公务用车移交资料一览表
武汉工业学院
2012年3月30日
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