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2012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时间
2012年5月7日—7月20日止
二、预征对象及年龄
1、预征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女生、在校生和非普通学历教育的学生不属于应征对象)。
2、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三、预征报名网址
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公网)和http://zbbm.chsi.cn(教育网)
四、预征报名流程
1、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本人参加报名。
2、学生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3、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
4、学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5、我校武装部与东西湖区人民武装部形成联动机制,全面开始毕业生入伍预征网上报名,学校武装部将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发给预征对象本人保存,学校将材料复印存档备查。
6、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7、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高校资助管路部门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8、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逐一通知生源地预征对象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优先征集。
9、县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生源地预征对象的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10、学生确定入伍后,由县级资助中心通过机要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寄回学校。
五、优惠政策
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2、义务兵期间,选士官、考军校、安排军队干部岗位优先。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4、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6、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7、应届大学生入伍最高补偿2.4万。
六、预征宣传活动暨政策咨询周具体活动安排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及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就业中心将依托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联合主办此次活动。活动期间,平台将开设网上咨询活动专页(http://www.ncss.org.cn/2011zbzx/)。毕业生可直接登录页面提问,有关负责同志通过后台回答问题。
七、补充说明
凡在网上报名的预征学生,请到学校武装部(行政楼110室)实名填表,办理相关手续。
联 系 人:马世朝
联系电话:13707168559
武汉工业学院武装部
2012年5月3日
附件:无